查看原文
其他

权威发布 | 平阳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涉黑案件提起公诉【763期】

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温州检察 2021-04-28

      近日,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以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聚众斗殴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非法拘禁罪、开设赌场罪等罪名对吴某甲、林某某等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。


     本案由苍南县公安局侦查终结,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,苍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本案移送至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
      经查,2008年以来,吴某乙以苍南县钱库镇某健身俱乐部、某拳击俱乐部为平台吸收社会刑满释放、闲散人员;2014年左右开始涉足高利贷行业,以“箱包”生意收入及高利贷收入豢养小弟,后于2016年在苍南县钱库镇开设高利贷公司,逐步形成吴某乙为首,以被告人吴某甲、汤某某、林某某为骨干成员,以被告人项某某、甘某某、黄某某、吴某丙等人为一般成员,结构清晰、骨干成员稳定、分工明确、在当地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。该组织以“箱包”生产经营所得为合法外衣,以高利贷、地下六合彩经营、土石方经营、外汇非法买卖等为组织的主要经济来源。该组织以直接暴力、言语威胁或者软暴力为主要作案手段,通过实施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非法侵入住宅、聚众斗殴、非法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,对高利贷借款人及周边人员进行恐吓、滋扰、殴打,使被害人遭受侵害后不敢报警、控告,扰乱了当地经济、社会秩序,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
      该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。




延伸阅读

1、凝聚新共识、展现新作为 ——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等重要会议精神【762期】

2、聚焦丨炎夏40度,爱心100分——温州市检察院志愿者的爱心之旅【761期】

3、今日要闻丨精准护企 检验初心——温州检察在行动【759期】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